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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里提供特殊教育服务?

DCPS 为被认定有资格接受特殊教育服务的 3 至 22 岁残疾学生提供一系列服务。可以在不同的环境中提供这些服务,并且必须为所有残疾学生提供满足其需求的教育环境。个人教育计划并且在适当的最大范围内,确保孩子接受非残疾儿童的教育。这也被称为孩子的“限制最少的环境。”

 

大多数 DCPS 残疾学生可以在普通教育教室、资源室或独立教室接受服务。学生不得仅仅因为通识教育课程的必要修改而被从适合年龄的教室中移除。单独的走读学校和寄宿学校面向有最高需求的学生。

 

IEP 团队决定学生访问课程所需的服务水平。根据 IEP 团队的决定,残疾学生尽可能多地与非残疾同伴一起接受普通教育。在每个孩子的 IEP 中,列出了特殊教育和相关服务和住宿,并提供了明确的方式来使他们可以访问普通教育课程。

通识教育内部

通识教育之外:资源室

通识教育之外:独立的

独立走读学校

住宿学校

更严格的环境

在某些情况下,学生需要的支持超出了所能提供的范围通识教育里面环境。普通教育之外是指在不包括非残疾同龄人的环境中向残疾学生提供的专业指导和相关服务。当拥有 IEP 的学生需要在普通教育环境之外获得不同级别的服务时,大多数教学都在资源室或独立教室中进行,这称为安置变更。

 

在普通教育之外接受超过 20 小时专业教学的学生可以在独立的教室或单独的学校接受他们的服务,在这些学校可能会更改课程以支持个人的学业成功。课程修改改变了学生被教导或期望学习的内容。 

 

放置

DCPS 提供一系列替代安置,以满足所有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和相关服务需求。在确定教育安置时,学生 IEP 团队(包括家长)审查评估、观察数据和计划安置选项,以确定学生的 IEP 需求是否可以在常规教育课堂内外得到满足。在 IEP 中接受普通教育以外专业指导少于 20 小时的学生通常会在资源教室.如果 IEP 团队决定学生在普通教育之外需要 20 小时或更长时间的专业指导,他们将被安排在一个独立的学术课程中。安置在一个独立程序当残疾的严重程度影响孩子通过住宿和修改获得通识教育课程的能力时,会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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